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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8月5日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9人,实际参加会议8人,包括吴光权、张宝华、赖伟宣、隋涌、仇慎谦、陈宏良、华小宁、郭明忠,独立董事徐俊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华小宁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全权行使表决权。会议于2008年8月1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8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8年9月5日上午9:00
3、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68号航空大厦26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2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借款的议案》。
2、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新疆中航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8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法律顾问;
4、因故不能参加大会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08年9月1日至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68号航空大厦32层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689888转13205,13221,传真:0755-83688903
联系人: 邹小强、杜李丽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赞成(股) 反对(股) 弃权(股)
1 《关于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借款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为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为新疆中航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相应的股数;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相应的股数;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相应股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8月5日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9人,实际参加会议8人,包括吴光权、张宝华、赖伟宣、隋涌、仇慎谦、陈宏良、华小宁、郭明忠,独立董事徐俊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华小宁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全权行使表决权。会议于2008年8月15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68号航空大厦3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公司2008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商业物业经营部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设立商业物业经营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拓展项目中商业物业部分的市场调研、策划、定位,配合项目拓展部门的项目可行性分析;(二)参与、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对商业物业部分的策划定位、规划设计、招商、推广以及后期经营管理;(三)指导或组织物业经营单位对已开发商业物业进行改造、调整、提升,挖掘商业物业的潜在价值,提升商业物业合作伙伴的满意程度,提高持有物业的经营收益;(四)建立广泛的商业物业合作伙伴关系,统筹商户资源。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目前国家实施信贷紧缩政策,从而造成公司从银行贷款量减少,为保证公司上饶地产项目、成都地产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准备公司后续相关拓展项目资金,同意公司通过签订《内部借款合同》方式或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括此前已经提供的人民币7.5亿元借款),年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考虑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的资金成本,双方约定借款年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低于公司目前市场融资实际成本),并根据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准利率进行调整,期限一年。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发生额,按月向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支付利息,预计年支付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该借款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光权、赖伟宣、隋涌、仇慎谦、陈宏良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做出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解决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RMB50,000,000.00元),期限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飞亚达大厦八楼、九楼,法定代表人:石正林,经营范围:房地产租赁、维修、物业管理;房地产的售后服务、市政工程管理、绿化工程、环境卫生、生活网点的管理和服务;空调、水电、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房屋装修、维修。
该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80,159,684元,负债总额138,340,578元 ,净资产41,819,106元
,净利润13,732,532元,资产负债率76.79%。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28.3%。提供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31.7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解决"坪地鼎尚华庭"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向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开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RMB130,000,000.00元),期限两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元,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楼,法定代表人:石正林,经营范围: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地产经营、开发;物业管理,专业设备的销售、房产租赁。
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开发坪地鼎尚华庭项目,该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东侧的教育路与振兴路交汇处,距离龙岗区政府约15公里。周边分布着深惠公路、惠盐高速、横坪快速路(建设中)等重要的交通干道。周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学校、银行等优良配套一应俱全。该项目地块为商业住宅用地,占地面积38,83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11,851平方米,预计总投资4.5亿元。
该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305,911,166元,负债总额1,150,942,872元,净资产154,968,294元,净利润-9,067,243元,资产负债率88.13%。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前述提交审议的担保)为人民币45,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31.77%。提供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8,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40.7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解决赣州中航城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向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分行申请开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RMB170,000,000.00元),期限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注册地点:赣州市长征大道国家电网长征营业厅二楼,法定代表人:欧阳昊,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开发赣州中航城项目,该项目西临长征大道,北临翠微路和瑞金路,南临丰德园小区,集酒店、商业、住宅为一体。该项目占地面积62,859.3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309,479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2.3亿元。
该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501,909,471元,负债总额251,909,471元,净资产250,000,000元,资产负债率50.19%。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前述提交审议的担保)为人民币58,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40.79%。提供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5,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52.5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为解决江西南昌中航国际广场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向交通银行深圳华富支行申请开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RMB180,000,000.00元),期限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江西南昌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669号830室,法定代表人:伍倜,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设计与咨询、室内外装饰、工程、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开发江西南昌中航国际广场项目,该地块东临赣江,南临八一大桥,独揽赣江一线江景,与江南三大名楼之一的"滕王阁"遥相呼应。该项目地块为酒店、商业用地,占地面积8,48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3,28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为3.79亿。
该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779,273,496元,负债总额546,161,601元,净资产233,111,895元,资产负债率70.08%。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前述提交审议的担保)为人民币75,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52.59%。提供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65.0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新疆中航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航投资有限公司为解决开发资金需求,向招商银行新疆分行申请开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RMB200,000,000.00元),期限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中航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点:乌市新华北路108号,法定代表人:伍倜,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与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工业、农业、商业、房地产业旅游业、仓储物流业、园林绿化业、城市基础建设投资、石化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农副产品、机电产品。
新疆中航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开发新疆中航翡翠城项目,该地块位于乌鲁木齐市北郊新市区,处于省道安宁渠路和乌奎北联络线(045公路)交汇的西北面,毗邻安宁渠。该项目地块为商业、住宅用地,占地面积717,16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73,0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7.35亿元。
该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85,251,392元,负债总额166,782,341元,净资产18,469,051元,净利润-445,440元,资产负债率90.03%。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前述提交审议的担保)为人民币93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65.08%。提供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3,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78.9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聘任杜李丽女士(简历和联系方式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决定于2008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聘任人员简历和联系方式
杜李丽,女,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7年11月,在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07年12月至今,在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07年4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4年上市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经历。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航苑航空大厦32层
邮编:518031
联系电话:0755-83689888转13221
传真:0755-83688903
E-mail:dulili@carec.com.cn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事宜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登载了《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披露了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航")拟分别受让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深圳公司")及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城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61,777,746股。2008 年1 月21
日,中航技深圳公司、深圳中航、中航城公司三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2008年5月27日,中航集团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转让事项并形成决议。
2008年8月5日,公司接到中航集团通知,中航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7月28日印发的国资产权[2008]674号文《关于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所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中航技深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航城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5,835,127股、15,942,619股股份,认购深圳中航定向增发的股份146,620,034股、50,998,164股。
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222,320,472股,其中深圳中航持有111,473,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4%。
中航集团收到《关于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所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后,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尽快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文件及中航集团股东大会批准文件等行政许可申请补充材料。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六日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7月11日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包括吴光权、张宝华、赖伟宣、隋涌、仇慎谦、陈宏良、徐俊达、华小宁、郭明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总结报告》(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为满足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对自有资金比例的要求,保证该公司项目融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以现金方式投入。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原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全额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2.5亿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惠东县白花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工业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惠州市中航工业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惠东中航工业暨商业中心组团式项目的开发,本公司实际控制惠州市中航工业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5%的股权。
为了加快惠东中航谟岭工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尽快开展该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招商等事项,保证公司投资回报得以实现,同意由惠州市中航工业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惠东县白花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合资设立惠东县白花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定名称为准)。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由惠州市中航工业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400万元,占80%股权,由白花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该公司为白花镇政府全资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100万元,占20%股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08年7月11日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包括丁靖国、盛帆、王军、沈康明、郑春阳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总结报告》(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并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27号和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08年7月2日组织审计监察部审计专员、财务管理专业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对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截止2008年6月30日,未发现有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实行了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依赖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单位完全独立,具有完全自主的生产经营能力,未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单位的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总结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4月8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深华(2008)专审字193号《关于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中显示截止2007年年底,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2008年7月2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27号和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组织审计监察部审计专员、财务管理专业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对2008年上半年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结果显示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每个季度定期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报送各季度末的"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统计表"。公司2008年上半年共发生4项关联交易,各项交易均是处于对公司持续发展和股东公平利益的考虑,相关内容均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实行了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因此,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依赖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单位完全独立,具有完全自主的生产经营能力,未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单位的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2008年3季度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度中将明确:"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若公司股东发生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时,公司有权冻结其所持股份直至该股东完全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资产,如公司股东拒绝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资产,公司有权依法处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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